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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减税新政在我市顺利落地 1.1万户纳税人享受红利
发布日期:2018-05-09 浏览次数: 次

    5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率和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两项重要减税新政正式实施。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全市预计有1.1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享受到减税红利。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业、建筑、基础通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直接降低企业税负。

    “这场减税‘及时雨’让我们省了‘银子’,增强了轻装前行的动力。”长利玻璃洪湖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李春桂介绍,根据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今年新政实施后预计可减税200余万元。

    该公司拟将减下来的税款,追加投入到第二期特种钢化玻璃制造领域,进一步强化节能环保产品生产力。

    在我市,该项减税新政得到拍手称赞。湖北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詹驰说:“这1个百分点对我们而言,那就是500万元的真金白银。这无疑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注入了新动能。”

另一项减税新政关系小微企业,是统一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其中,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分别由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并在2018年5月1日到12月31日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湖北亚宇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日因销售额超过80万元,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该公司负责人陈志高说,虽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但是由于原材料抵扣少,增值税税负率达到了5.3%。

    根据新政策,该公司于5月1日顺利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去年该公司交了增值税8.3万元,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年应纳税额可降至4.7万元,税负率下降43%。

    据悉,为了让这两项减税新政顺利落实,全市国税部门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荆州市纳税人学校举办了专题讲座,并通过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上门辅导等途径,对内对外落实政策培训辅导,让征纳双方第一时间掌握政策。

    截至5月4日17时,全市各县市区均顺利实现税率调整后发票开具工作,共开票12730份,开票金额57154万元。另外,有97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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