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度考试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5月19日面试职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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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要求,现将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考试补充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申论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5月19日面试的职位,确定99名考生入围体检(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一)集合时间:2017年5月21日7:00,发车时间:7:10。 (二)地点:湖北省税务干部学校门前。 考生集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带往指定医院,考生家属等其他人员不得陪同。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请入围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与笔试、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1张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集合乘车。 (二)体检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在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论由体检医疗机构和主检医生出具。 (三)考生体检前请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体检前8-12小时内请不要进食,保持空腹,体检当天早上不吃东西、不喝水。体检当日请着宽松便装,不宜佩带项链、耳环及穿戴有金属装饰的衣物,不化妆。近视考生可佩戴合适自身的框架眼镜。女性考生正在月经期、哺乳期、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的,请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由医护人员安排必要的体检项目。 (四)考生请配合医护人员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五)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辞退。 (六)体检费用由招录机关承担。请考生体检后保持通讯畅通,对需要复查的考生,将通知本人;对不需要复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体检公告发布时限:2017年5月20日-21日 联系电话:027-87322493(电话、传真)。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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